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两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2026年度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纳入“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或社区服务站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 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47号